索耳
所有鲸鱼都在海面以下
大约二十年前的夏天,我八岁,叔叔二十九岁,还没留起一脸的络腮胡子。我们俩在青岛的海滩边度假。就在那时候碰见了叔叔的旧交,佩。佩当时正在海边烤着穿山甲,卖给那些在海边游玩的人们,五十元一串。叔叔先把佩给认了出来,嘿,他走上前去打招呼,你怎么会在这里?佩也认出了叔叔,亲热地拍了拍叔叔的肩膀。他们于是站到一块儿去聊天。佩边聊边做生意,他也给了我一串穿山甲肉。佩谈话时食指弹烟蒂的动作使我印象深刻,然而他手上并没有烟。他们的谈话忽而转到我身上,佩问叔叔,这个小孩是谁?叔叔回答说,我侄儿。过了一会儿他们的声音突然小了下去,我知道叔叔是不想让我听见。他以为那时候的我对事实并不知晓。
他们的聊天持续到很晚才结朿。叔叔帮着佩收拾摊位,天色已暗,佩提议去一家新开的西餐厅里用餐,他请客。他卖那个烤肉赚了一些钱。佩住的旅店跟我们住的有段距离,他说他要回去打个电话,于是我们约好了一个小时后在那家餐厅碰面。佩后来迟到了半个小时才到,身边带了一个看上去很难判断年纪的女郎。他说这是他女朋友。佩的女朋友有一头蓬松发卷的长发,是当时港片里的女星常见的发型。瘾君子,指甲涂得很红。她跟佩一直在吞云吐雾,叔叔不抽烟,但他喝酒。他们点了一些酒,就是没点啥吃的,好像一点儿也不饿。我给自己点了三样:三明治、法式牛排,另一份具体是什么忘了。我是第一次吃西餐,因此把它们都吃得干干净净。总之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佩的女朋友笑起来嘴张得跟河马一样大。邻座有人争吵了起来,把一只酒杯扔到了我们这边,但这丝毫不影响叔叔三人的兴致。后来佩出去在外边的电话亭打电话,过了一个小时还没回来。他的女朋友便说我去看看。又过了半个小时,她也没回来。叔叔终于担心起来,让我去探情况。我回来后告诉叔叔,佩和他女朋友都不见了。叔叔盯着一桌子的酒瓶,说:再等等。但我们最终等到餐厅打烊也没等到佩,叔叔只好用自己的钱付了账。这几乎花了我们预用于游玩的数目的一半。那个夏天我和叔叔不得不在青岛的海滩上闲逛了三天后启程回家。第二天佩没有在海边卖烤肉,去他所住的旅店,所查问到的结果是昨晚他就离开了。叔叔理所当然地相当愤怒,尽管他并没有当我的面表达出来,但我能感觉得到他情绪的恶劣。叔叔虽然看起来豪爽,但骨子里都记着事儿。从那时起到现在,他一次也没再跟我提起过佩这个人。
然而有关佩这个人的记忆并未从我的脑海里消失。从叔叔的朋友中我能够得知佩的一些情况:跟叔叔是大学时期的死党,读中文系,毕业后就跟大家失去了联系;符合怪人的一切特征,不合群,左撇子,整日烟不离手。据说有人见过他戴着袖章,在深圳的交易市场里当保安,还有人说他炒股,炒房地产,赚了一大笔。但是这些叔叔根本不信,他嗤之以鼻,说:我还见过他在青岛卖蛤蟆肉呢!佩当时卖的当然不是蛤蟆,叔叔故意这么说,显示出他还记得当年的那么一件事。叔叔是属于早衰的一类,还没到四十岁头发就开始发白,也逐渐变得健忘,可是对于重要的事情,他一向记得很清楚。叔叔不曾娶妻,我知道有一半的原因是我的缘故。他会煮饭做菜,而且手艺很棒。为了照顾我他牺牲了很多,所幸的是我一向懂事,在成长的过程中并没给他带来太多的麻烦,这是叔叔最喜爱我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他半开玩笑地对我说,我当时把你丢到福利院不管了。
我七岁时成为孤儿。我的父亲长期服用含锂的药物来控制情绪,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住,亲手掐死了母亲。母亲被杀的时候我正在另一间屋里睡午觉,是我的邻居发现并报了警,她好心地把父亲和母亲送走后才回来把我叫醒。她告诉我,我的爸妈在外面有事,临走前委托她照顾我几天。她是个善良的女人,还让她的宝贝儿子陪我一起玩。可是这种施舍终究是有限度的,几天后她就把我送到福利院,安慰我一番后就走了。我在福利院度过了三个月的旋转木马般孤寂的时间。后来我唯一的旁系亲属就出现了。我看到叔叔的第一眼就意识到自己跟这个人有着某种联系。他当时穿了一件绿格子衬衫,脚上蹬着一双破旧的球鞋,柔软的短发,戴眼镜,很斯文。他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了他,然后他说,我是你叔叔。我问:叔叔是什么?他很认真地解释给我听。我说:我一直以为这个称呼是一种很好吃的饼干。他听完就笑了,摸摸我的头说:你喜欢“叔叔”吗?我看着他不说话。接着他就把我从福利院里带了出去,拉着我的手。那时我认为他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手掌。
我的妻子在订婚期的时候就催我从叔叔家搬了出来。她是一个与香奈儿、计算机、股票、购物、高跟鞋、飞机、洛杉矶〔纽约、伦敦、东京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难以列举的大都市以及它们背后所代表的时间〕这一类事物相 关的女人。吃口香糖,喝葡萄酒,感到抑郁时会抽一点儿烟。她不想要孩子,做梦都不想。她认为生过孩子的女人会毁掉她身上原有的“圣洁感”--一种她所定义的比贞操更可贵的品质。她和叔叔相互不喜欢对方,这让我有时感到为难。结婚后我每周都会去叔叔家坐会儿,她很少陪我去,她的说法是没有间。每次聊到她的时候我和叔叔的谈话就像给下了凝固剂一样,气氛马上变得很怪异。有一次叔叔跟我说:我早就有预感,这样的女人不能娶。离了吧,再找一个朴实点的。我说:她不愿意。叔叔冷笑了一声:我看是你吧,窝囊废。我不敢应声。我们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把冰箱里的啤酒都喝光了。后来叔叔才说:你以后别来得这么勤了。我说这怎么行。他说:别担心我,实话说吧,我打算娶个老婆。他的表情看起来不像说笑。我问他:已经有对象了?他点头,说:下个月。下个月我们就结婚。
接下来我们得重新提及佩这个人的事情。佩竟然在叔叔结婚的前夕寄来了礼金和一张贺卡,快递单上留有一份详细的地址。叔叔不敢置信地把那张有佩的笔迹的卡片反复地端详了好几遍,他问我:他怎么会知道?我说:看来他没忘了你。叔叔不以为然地笑笑,说:别开玩笑了,他早就应该把除他以外的人忘得干干净净。他停顿一下然后说:我自己也是这么做的。我表示反对:不,你一直还把他当朋友,还在关注着他。叔叔说你别乱说。我说:你骗不了我。叔叔看了我一眼,说:我不跟你争这个。你现在比我魁梧,力气比我大,懂的知识比我多。你现在觉得相较于我越来越有优越感了,是不是?叔叔自四十岁开始就有这样一种哀怨的语气。他一直试图用这个来控制住我跟他之间愈发张裂的缝隙。我每次听见就会气愤地用指甲刮得沙发嘎嘎作响。第二天叔叔没跟我打招呼就买了张火车票走了,那个虚无缥渺的地址跨了六个省份,一周后他回来,满脸的疲惫和沮丧。未过门的婶婶以及她娘家的人高兴得流下了眼泪,此前他们以为叔叔悔婚逃跑了,焦急得如同家中失了窃。叔叔重新挑了个举行婚礼的日子,一切低调从简,二十年以上的交情一律不请。婚前的单身夜叔叔和我把车开出城外两百多公里,在野外的一家加油站停下加油,趁这段时间我们俩走出车子,在草丛中哗啦啦地解放掉膀胱内的尿液。叔叔并不着急回去,他向我要一根烟。刚好只剩一根。我帮他点着,他开始笨拙地抽了起来,像含着一根棒棒糖。我是第一次见他抽烟。他还试着模仿我妻子抽烟时的一个怪异动作,把我逗得哈哈大笑。大笑之后陷人沉默,他把烟拧灭后对我说:咱们走吧。我说:你是认真的了?他说:当然,我不是哈利(厄普代克笔下的主人公),我不会跑掉。
我们凌晨两点多才回到住处。叔叔洗完澡,再喝完一罐啤酒,就躺下去呼呼大睡。我却彻夜未眠,用手机不断地给一位在另一半球的朋友发短信。天快亮的时候我又洗了个澡,漱口,刮胡子,涂发胶,站在镜子前试着伴郎的西装。试了好几款都不合意,最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相对比较顺眼的款式穿上,没有再脱下来。过了一会儿叔叔起身,看到穿戴整齐的我,他呆了呆,问他是否睡过头。我回答说没有。时间才刚过七点。洗漱完毕叔叔到厨房里煮早饭,他做了山药粥、煎蛋和凉拌莴苣丝。吃完早餐后打开电视,看了一段早间新闻,然后关掉,插上游戏机的连接线,叫上我一块儿玩实况足球。这期间他的电话开始响了起来,但他没接。估计是新娘打来的,我敢保证她想象不到她的新郎官此时在做什么。最终他手中的AC米兰击败了我的巴萨,整整三次。完后他站起身来催促我:走吧,时间快到了。他说这话时甚至身上穿的还是睡衣。我帮忙给他穿好礼服,两人急匆匆地走出门,我开车。叔叔在车上开始接她的电话,装作语气十分轻松。他说他已经在路上了,请不要担心。为了让她放心叔叔还让我跟她打招呼。婚礼预定在一个度假村的草坪上举行,我们到达时迟到了十五分钟,主持人已经因为炎热而脱掉了那顶可笑的小礼帽。叔叔从我身边走过去,牵起了新娘的手,然后向大家点头致意。妻子已经在来宾席上坐着了,不断地朝我招手。她的神态让我联想起一只快乐的小山羊。我走到她身边的空位置上坐下,问她: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高兴?她奇怪地反问说有吗。我便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不再说话。
宣誓完毕后叔叔吻了新娘。那个可怜的小女人已经哭得梨花带雨说不出话来了。客人们喧闹一番,接着拥挤着到台前去分几只葱丝烤鸭。我坐着没动,妻子给我拿了一份,我没有食欲,就让她吃了。我环目四顾,发现座位的斜上方坐着一位戴着墨镜的人,我第一时间以为他是新娘那边的朋友,可是越看越觉得熟悉。那人的脸偶尔朝向我这边,但看不到他的眼神。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请他借步说话。他便跟着我走到一旁去。我问他:你怎么还是来了?这个人就是佩。他说我不知道,他盯着我的西服看了好久,接着说:我想跟你叔叔碰碰面。我说:他可能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佩沉思了片刻,指着自己的肺的位置跟我说:我这里出了问题。我马上意识到他话里的意思,露出了惊讶的神情。佩的头顶几乎全秃了,眼睛还是藏在墨镜里,但能感觉得出他情感的变化。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说:我本来不想来,可是后来又临时改了主意。我说:你该早跟我联系才对。佩摇了摇头,然后把话题转到叔叔身上:他看起来精神不错。我朝叔叔的方向看去,这时他正向我招手叫我过去。我说:是啊,他那套礼服是我亲自给他挑的。佩露出了一丝笑容,说:但是你们不能老像以前那样了。我嗯了一声,像是张老旧的唱片卡住了碟。请来的一支管弦乐队开始奏起了室内乐,其中莫扎特的四重奏是我安排演出的。周围的人群仍然很热闹,苏格兰风笛呜呜咽咽的声音像是干皱的柿子皮传到耳朵里。我看到叔叔正在向我走来。刚才叫你呢,他跟我说,你刚才在跟谁说话?这时佩已经悄悄地走开了。
佩跟我此前已经见过三次,第一次是我八岁的时候,这个不必再提;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那时我刚跟前女友分手(叔叔很喜欢她),又辞了原先的工作,整个人都空了下来。叔叔建议我去外边走走。于是我买了到济州岛的机票。我挑的住处无论是位置和价格都相当不错,阳光充足,打开窗就能看见海滩上那些排列成队的石头。距住处东侧几百米就有一家酒馆,也卖品类不多的韩国菜。酒馆里常年有人,但不拥挤。每天都有生意可做,晚上十一点前打烊。我几乎每天都去,一般是午后或者夜晚,喝了点儿酒后就在外面的橘子树吊床上休息。佩那时也在酒馆活动,但一开始我们相互不认识。他经常戴着墨镜,身上老穿着貌似某个组织订制的特别T恤,具有十足的神秘感。我每次去酒馆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在酒馆有固定的座位,靠窗的角落,一个人慢吞吞地喝酒、看报、玩手机。但真正让我留意起这个人是那次他跟别人发生了争吵以后。与他争吵的另一个人戴了顶鸭舌帽,声音苍老,似乎跟他是相识。两人坐下没多久就语言不合,声音逐渐增大。他说话时食指频繁的动作令我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人。后来他走出去抽烟,我也跟了出去,暗中观察了他一会儿。我当时已经感觉他的身份越来越明晰,但我没有任何举动(上前去跟他打招呼什么的)。又过了几天,午后,我在吊床上读书时,他却出乎意料地过来跟我说话。他问我读的是什么,我把书的封面给他看:罗伯特·穆齐尔的《没有个性的人》。被人忽视的大师,他说,然后问我是否喜欢卡夫卡。我说:当然。我们聊起现代主义,尤金·奥尼尔、艾特玛托夫和博尔赫斯。他认为蒲松龄也可归人魔幻现实一类,而普鲁斯特则与往大海里撒尿的老妪无异。后来我们放弃了文学的辩论时,他问了我名字,接着自我介绍。我说:我认识你。他感到很惊奇:怎么可能!我说我上次见到你是在十多年前,他觉得更不可思议了,以为我在开玩笑。于是我问他是否在青岛卖过穿山甲,并提及了叔叔的名字。他先是瞪大了眼睛,然后思索了片刻,说:啊,我记起来了,你是那个小孩,你是他侄儿,你当时是多少岁来着?我回答:八岁。他点着头,目不转 睛地盯着我,我以为他要问我叔叔的事情,但他就是没开口。我们那天的谈话止于下午三点左右,有人来找他,他跟我说回头再见。
第二天我去酒馆,他比我晚到,径直在我对面坐下。满脸疲惫的神态。他说他今天就要走了,特地来跟我说声。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了几个南美国家的名字。我说:去这么多地方游玩得花费不少吧。他笑了,说:我可不是去玩的,是工作上需要。我问:什么工作?他指了指身上T恤上的一行英文字母说:就是这个。Hug the sea(拥抱海洋)---我觉得那是某个环保组织的标语。他告诉我它的确切名称:埃斯佩兰萨(西语:希望),本部在阿根廷,是一个倡导保护海洋生态的义务性组织。我从未听说过这种类型的工作,便问了他几个问题。他耐心地一一回答。他还跟我提及了在大海里的惊险经历,那次他们几个人困在距离秘鲁两百海里的小岛上,还差点给鲨鱼群吞了。就算讲到最可怕的镜头时他的脸上仍然挂着笑容,仿佛在谈论着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他在这个过程中一共抽了六根烟,到最后一根的时候,他咳嗽了几下,说:最后一个问题,问吧。我想了想,然后问他十多年前为什么不辞而别,这大概是我叔叔最想知道的问题。他愣了一下,开始猛地抽烟,他似乎也在思索着原因。之后他告诉我:那天晚上他父亲去世了,死因是支气管癌。他得知消息后心情一落千丈,急着回去奔丧;后来他才想起应该和叔叔告别,可是已经来不及。他问我:你叔叔还记着这件事吗?我点了点头。他沉默了一阵,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没说。这时他最后一根烟也点完了,他站起身来与我告别。他转身后我心想可能以后再也不会见到这个人了,可是他突然又走回来,问我要电话。我感到十分惊奇,把电话写在一张纸上给了他。他接过去扫了一眼,然后放进口袋里。我会联系你的,他说。
我以为他说的是客套语,可是没想到半年后他果真来了电话。他说我想见你,问我在哪儿。当时我正在义乌的一家运输公司工作。他问我能不能去杭州,我说可以,于是我们约好在杭州见面。重逢后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好像苍老了五十岁:没戴墨镜,显露出因缺乏睡眠而充血的眼球;头发又硬又乱;胡子也没剃,看上去就像是一幅狄更斯的晚年像。他见到我很高兴,坚持要与我同游一趟西湖。我问他这半年来的情况,他的说法是有好有坏,但我能瞧得出肯定不轻松。我们边走边聊,他依旧有着很大的烟瘾。他问我近来读什么书,我说了圈内新兴的几个作家的名字,他脸上随即泛起了一丝冷笑,说了一句:冒出来的必定遭到捕杀,而幸存者都在海底。我问他这句话的意思,他说这是他们之间流行的一个说法。他问我捕过鱼吗,我说少年时期捕过。一到秋天,水草鲜肥的甩湾子里就簇集着大量的鱼群,光着脚丫站在石头上,用特制的钩状鱼叉,一叉一个准。以前乡下流行着这种方法。他点了点头,说:普通的鱼有腮,它们在水里就可以呼吸,而鲸鱼不是鱼,必须每隔一段时间从海底里冒出来。这时捕鲸者的机会就来了。我说:他们是怎样抓住鲸鱼的?佩回答:也是用鱼叉,威力奇大,装在炮管里面,发射后能深刺进去,同时叉头还能张开,牢牢钉住鱼身。我说:你们的工作就是阻止他们捕杀?佩没有立即回答,环视了一遍四周,叹了口气,说:这不是我们的工作,孩子,这是我们的义务。从他眼神里我看到了衰败和无奈。我知道这就是他来找我的原因。他接着说:一个月前,我们几个乘着船在南极海域碰上了日本的捕鲸船,我们试图阻止,但最终失败了。我说:你们有过交锋?他摇摇头,说:对方很有心计。船长笑眯眯的像个温和派,根本没跟我们正面对抗过。他使我们放松了警惕,然后趁机捕杀。等我们发现后已经来不及了。一条巨大的抹香鲸,大概头部就有三辆卡车那么大。佩边说边给我象征性地比画着。他们拖着它走了十几公里,直到它彻底断气,海面上留下了一条橘红色的彩带。佩用了一个讽刺性的喻体。佩接着说下去:后来我们在海上又遇上了这群日本人。当时是晚上,我靠近他们船,要求上去谈话。他们没有拒绝。我登上他们的船后才发现他们在搞庆功宴。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给我递来一杯酒,我把酒杯拍掉在地板上。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我说我要见你们船长。日本人面面相觑,过了好一阵子,那个伪善者才走过来,用生硬的英语请我到隔壁去说话。我们坐下后我直接就斥责他的杀戮行为,而他搬来了一套不知是自然主义还是禅宗的理论为自己辩护。那个日本人认为,在大海上遇见一只呼吸的鲸鱼就像苹果砸中牛顿那样具有偶然性,这本身要具有时间、地点、行动元三者的一致。因此换个角度来说,鲸鱼,包括世界万物,都具有某种选择死亡的倾向。我当然无法接受这样的辩解,愤怒地冲出去踢翻了几张桌子,酒杯餐盘摔落了一地。他们几个人要抓住我,我跑到甲板上,然后跳进海里。黑暗的海水冰冻刺骨。我的水性很好,没多久同伴就把我接上船去。日本人用嘲笑回应我们,当即开足马力扬长而去。毫无疑问,佩说,这次行动以彻底失败告终。他用力地弹去手里的烟灰,以此来作为故事讲述的结尾。他问我怎么看。我说我觉得他当时的举动不够理智。他说:有时候理智不由一个人决定。
这时候我们已经绕着西湖走了一圈。他走到一棵垂柳旁边(手肘支在树干上面)歇息。此时我决定跟他说起一件事。我叔叔相当于我的父亲,我说,你知道的。佩点了点头。你知道我父母的事情吗,我问。佩回答说:你叔叔跟我提过。我说:我的亲生父亲直到我二十岁时才在医院里死掉。在他生前我和叔叔每年都会去看他。他每次都坐在玻璃窗里面,身上穿着病服,头发都剃掉了,表情看起来就像木偶戏里的角色。他认得我,还能跟我说话。后来他死了,医院通知了我们,我们马上赶到医院,那次我们见到的是一具尸体。叔叔不让我看他的脸,但我坚持掀开布条看他最后一眼。他的脸色灰蒙蒙的,像塑料。我和叔叔陪着他到殡仪馆,最后他变成了一搓灰。人死后都得是那个样子,我说。佩紧接着说:你父亲知道她的过去吗?我是指,你母亲的逝世。我说谁知道呢,他一直是个糊涂人。佩不再说话,眼睛紧盯着湖面上的游轮。这时我突然向他靠上去,胸口压住了他的肩膀。他感觉到了古怪,将头向一侧微微倾斜。他说你怎么了?我凑在他耳旁跟他说:其实真正杀死我父母的凶手是我。他惊疑地看我一眼,然后问我原因。我说:我父亲,常年罹患着精神上的病症。后来他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每天要靠药物来维持正常。而我母亲则是给他服药的那位。那天我把喂给父亲的药换成了别的东西,就这么简单。父亲发作起来,掐死了母亲。当时我在另一间屋,清清楚楚地听见母亲的挣扎,但我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佩打断了我:这是恶作剧?我说:我不知道。是我母亲让我这么做的。她让我演练过几遍,并告诫我在另一间屋里反锁上房门,无论如何也不要出来。佩说:你那时候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我说:结果都是她的安排。佩说:她甚至安排了你叔叔来收养你?我说:我不知道。佩不敢置信地摇着头,他的食指又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他说:令堂真是个奇人。我看着他没说什么。他又说:谢谢你跟我分享这个秘密。你叔叔知道这件事?我说:当然不会。
随后佩和我停止了交谈,因为我们都感觉肚子饿了。但我跟他都没有一起聚餐的意思。我们走出景区,走进地铁里。我要赶到火车站去,而他留在杭州跟另外一位朋友见面。我们最终在一处地铁线的转换点处告别。临别前他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腰间,说:孩子,再见。接着又说了一句:替我向你叔叔问好。这时我看到他眼睛里溢出了泪水。
之后过了几年,我们再没联系过。然而叔叔结婚的消息,我觉得有必要让他知道。于是我按照上次他打给我时来电显示的号码拨了过去。电话打通了,可是没人接。我接着打第二次,过了很久之后才传来一个女声。她问我是谁。我说我找佩。随即她停顿了几秒,我能听见那头她的呼吸。她说你等一会儿。她走开时高跟鞋敲地板的声响。有一个男人在说话。两人在交谈。男人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在不断地骂着脏话,确切无误是佩的声音。我以为他要来接电话,但最后还是那个女的,她跟我说对不起,佩不在这儿,有什么事情需要她转达的?我说我知道他在那里,让他接电话。他认识我是谁。她说你搞错了。我这时忍不住了,大声跟她说:把电话给他!她却突然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说了一句:你们把他害的还不够惨吗?然后她挂了电话。
最后我不得已给他发了条短信,说明了我的身份和叔叔的婚事,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很快就回复我:我明白了。谢谢!一切安好。我继续发信息问他到时能不能来,他说他会考虑的。我说要是你能来,叔叔会很高兴。但他没再回复我。结果婚礼前夕叔叔收到了他寄来的礼物。我又给他打电话,这次是他接。我直接问他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打算不来了?他沉默了一阵子,跟我说抱歉。他的声音又比记忆中苍老了几倍。我问他上次那位女士是谁。他说是他女友。我问他现在在哪里、什么工作,他一概不打算作答。我说: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为什么总是不肯跟别人分享你的生活?他在电话那头开始拼命地咳嗽,很吓人。我担心了起来,你没事吧?他平复之后安慰我:没事,孩子。我不想麻烦你。我说没人想要麻烦别人,只是要爱自己。佩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向我透露了一些他的情况。从他口中我得知他早已经离开了那个环保组织,又换了几份工作,搬几次家,现在赋闲在家里。他现任的女朋友养着他。我看得出他对这个事实感到痛恨和可耻。那时我已经隐约猜测到他的健康状况出了问题,由于他那疯狂的烟瘾。但我没问他,因为我知道他不会跟我在电话里聊这个。我说叔叔的婚期要延后了。他问为什么。我说他去找了你,按照你给他的贺卡上面的地址。他听完不知是笑还是咳嗽,说:他为何这么笨!你应该拦着他。我说他压根没跟我商量,自己一个人悄悄走了。佩不再说话。我以为他离开了,叫了一声喂,你还在吗。他说在。紧接着是咳痰的声音。我说等新的婚期定下来我会告诉你的。他说好,然后我们就结束了通话。
尽管后来我把叔叔婚礼的一切详细信息都告诉了他,但我并不指望他能到场。不过最终他还是戴着墨镜来了。他的样子已经全变了,连我都几乎认不出来,何况是叔叔。佩在叔叔找我聊天的时候闪到了一边,他走路的样子就跟鼹鼠差不多。叔叔只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问我他是谁。我说是一个故交。叔叔并不信,但我立即把话题转移开去,问他对这次婚礼的感受如何。事实上这场婚礼的形式以及程序都是我一手策划安排的。叔叔用手拍拍我说干得不错。我们站着聊了别的什么,披着白纱的新娘也走了过来,她个子不高,体态壮实,手中端着有香槟的盘子。新娘已经摘掉了头上戴的花冠,脸上的妆刚才哭成了一团花。她兴致勃勃地跟我们干杯。这时我回头往妻子那边看去,她不知什么时候跟佩坐在了一起。佩似乎说了什么正让她笑得前仰后合。过了一会儿她甚至亲手把佩的墨镜慢吞吞地取了下来,端详着佩的眼睛。佩一动不动地任她动作。我看着妻子,突然产生了一种要当场把她干翻的冲动。没多久佩把墨镜取回来戴上,又跟她说了几句,就离开了。我端着酒杯走到妻子旁边,在佩刚才的位置上坐下。我问她,你认识刚才那个人吗。她奇怪地看着我说:不是你的朋友吗?我说:没错。但是我的意思是,你们聊了什么?她笑了起来:我们在聊你啊。我说聊我什么。她用手指摸着下巴,做出思考的样子,然后说:他跟我说了你八岁时吃西餐的模样。他说你当时吃得像只猴子。她说完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婚礼一直持续到午后。本来晴朗的天色突然翻脸,太阳失去了踪影。宾客们已经开始讨论下雨的可能性。我跟叔叔商量着是否要结束这场婚礼,他同意了。最后一件事是他当着众人的面发表一番讲话。这是他向我提出的唯一要求。当他站在大家面前时,我奇怪地觉得他就像几个世纪前出现在博览会上的美洲土著。佩就站在我的对面,一直出神地盯着叔叔。我以为这两个人再也没有机会说话了。叔叔开口说了一个字,我---他的声音马上哑了下去。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时佩突然大声地说了一句:你为什么不读一首诗呢?他几乎是扯着喉咙喊出来的。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他。他手里高举着一本书,准确地来说是一本诗集。叔叔盯着佩,片刻后才惊呼道:啊,原来是你。佩把墨镜摘下来,说没错,是我。我可以走上去吗?叔叔说:当然可以,快过来!于是人们给佩让出了一条过道。佩依旧像只鼹鼠似的丑陋地走上前去。叔叔把书接过去,同时另一只手与佩交握。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某种东西消弭的声音。叔叔把书翻开,那是一本旧书,上面是叔叔、佩和另外几个人以前写的诗。当时他们都还是潜藏在海底的幼鲸。叔叔大声朗读了几首佩的诗。然后他把诗集交到佩手里,佩又读了几首叔叔的诗作。有些宾客已经不耐烦地走开了。这时叔叔和佩走到一边去讲话,不管我怎么叫,他们的眼里已经没有别人了。那天下午我就站在那里看着他们聊了几个小时,老天虽然昏暗,却最终没有降下雨来。我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佩那位浓艳动人的女友,以及佩上次与我告别时眼睛里溢出的泪水。我看着他们,感觉自己仿佛还是那个八岁的孩子。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在青岛海滩上的那个炎热而温柔的夜晚。
作者附言
几年前的这篇小说,纯属一种概念化的想象,如果说有什么接近现买的地方,那就是我小时候确买吃过穿山甲,因为我那时候老长痱子,穿山甲肉据说是可以消痱,于是就吃了,也不记得是否真有效果,连那肉是什么味道,也记不清了。而在青岛卖穿山甲肉,也未必就像在广东那么畅销,说白了,那样一个场暴,也是想象出来的带有“被现看”色彩的异国(分)风景、一个想象中的九十年代中国式《大碗岛的星期天下午》。在我看来,想象此真实更有意义,或者说,想象此真实更接近“真实”,你能说明什么样的现实才是“真实”的吗?我们现有的日常未必就是真实的。在尊友的婚礼上。大声地念起当年一起写过的诗句,这样的事情,现实里的文青未少真做过,但在平时的“白日梦“里,肯定是真切思虑过的,这样的想象、认同和典鸣,应该可以算是一种“真实”。